进料加工出口退税的全面解析
进料加工作为一种常见的加工贸易方式,企业通过进口料件进行加工后再出口,那么按照这种方式出口是否可以退税呢?下面将从政策依据、条件要求、计算方法及办理流程等方面进行全面解析。
一、进料加工的基本概念与退税政策依据
进料加工是指国内企业用外汇购买进口原料、材料、辅料、元器件、零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经加工成品或半成品后再外销出口的业务。根据我国现行出口退税政策,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其中,“免”税是指免征企业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抵”税是指出口货物所耗用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当进项税额抵顶内销应纳税额后仍有余额时,予以退还。
二、进料加工出口退税的条件要求
1. 企业资质条件
企业需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已在海关办理进料加工手册或备案证明。这是享受进料加工出口退税的前提,只有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才能抵扣进项税额并参与退税计算;海关备案则是确认进料加工业务真实性的关键环节。
2. 货物与单证要求
出口的货物必须是企业自产或视同自产的货物,且已实际报关出口。同时,需提供齐全有效的退税凭证,包括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等。这些单证是证明货物出口真实性、价值及进项税额合规的重要依据。
三、进料加工出口退税的计算方法
以“免、抵、退”税为例,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其中,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货物到岸价+海关实征关税和消费税。
2. 当期应纳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该公式用于计算企业内销货物应缴纳的增值税与出口货物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后的应纳税额情况。
3. 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四、进料加工出口退税的办理流程
1. 手册备案与登记
企业在开展进料加工业务前,需向海关办理进料加工手册备案,获取海关核发的《进料加工登记手册》,这是后续申报退税的重要凭证。
2. 申报退税
企业在货物报关出口并收汇核销后,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免、抵、退”税申报。申报时需提交电子数据及纸质资料,包括出口报关单、收汇核销单、增值税专用发票等。
3. 税务机关审核
税务机关对企业申报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单证的真实性、退税计算的准确性等。审核通过后,符合条件的予以退税,不符合的则告知企业补正或说明原因。
五、实例说明进料加工出口退税计算
假设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4年1月出口货物离岸价为200万美元,外汇人民币牌价为1:7,征税率13%,退税率10%。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到岸价为500万元,海关实征关税和消费税为80万元,当期内销货物销项税额为150万元,当期进项税额为180万元,上期留抵税额为10万元。
- 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组成计税价格=500+80=580万元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580×(13%-10%)=17.4万元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0×7×(13%-10%)-17.4=42-17.4=24.6万元
- 计算当期应纳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150-(180-24.6)-10=150-155.4-10=-15.4万元
- 计算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580×10%=58万元
当期免抵退税额=200×7×10%-58=140-58=82万元
由于当期期末留抵税额15.4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额82万元,所以当期应退税额为15.4万元,当期免抵税额=82-15.4=66.6万元
综上所述,按照进料加工出口是可以退税的,但企业需严格遵循相关政策,准确计算退税金额,及时准备好退税单证并按流程申报。只有这样,才能顺利享受出口退税政策,减轻资金压力,促进进料加工业务的稳健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