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是国家为了鼓励企业出口,增强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而采取的一项税收优惠政策。其计算公式因企业性质和出口货物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下面将详细介绍出口退税的相关计算公式及应用。
对于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税额的计算,基本公式为应退税额=购进货物的进项金额×退税率。外贸企业在购进用于出口的货物时,支付了相应的进项税额,在货物出口后,国家按照规定的退税率将这部分进项税额退还给企业。例如,某外贸企业购进一批价值100万元(不含税)的服装用于出口,该服装的退税率为13%,那么该企业应退的增值税税额就是100万×13%=13万元。这里的关键是要准确确定购进货物的进项金额和对应的退税率,进项金额一般是指购进货物的不含税价格,退税率则是国家根据不同商品规定的出口退税比例。
其次,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税额采用“免、抵、退”税办法。“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具体计算步骤如下:
第一步,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其中,出口货物离岸价(FOB)以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为准,若以其他价格条件成交的,应扣除按会计制度规定允许冲减出口销售收入的运费、保险费、佣金等。例如,某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离岸价折合人民币为200万元,征税率13%,退税率10%,则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0×(13%-10%)=6万元。
第二步,计算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额。假设该生产企业当期内销货物销项税额为10万元,当期进项税额为20万元,上期留抵税额为3万元,则当期应纳税额=10-(20-6)-3=10-14-3=-7万元。
第三步,计算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继续沿用上述例子,出口货物离岸价为200万元,退税率10%,则免抵退税额=200×10%=20万元。
第四步,确定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比较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当期免抵退税额,取较小者为应退税额。在上述例子中,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7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额为20万元,因为7万元小于20万元,所以当期应退税额=7万元,当期免抵税额=20-7=13万元。如果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大于当期免抵退税额,比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25万元,免抵退税额为20万元,那么当期应退税额=20万元,当期免抵税额=0。
对于消费税的出口退税,外贸企业自营出口应税消费品应退消费税的计算公式为:应退消费税税额=出口货物的工厂销售额×税率(或单位税额)。例如,某外贸企业出口一批化妆品,工厂销售额为50万元,消费税税率为30%,则应退消费税税额=50×30%=15万元。而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应税消费品,一律不予退还消费税。
出口退税计算公式的准确运用对于企业的资金流转和经营决策至关重要。企业需要准确核算购进货物的进项金额、出口货物的离岸价、征税率、退税率等关键数据,按照规定的步骤进行计算,才能顺利获得出口退税,降低企业的出口成本,提高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价格竞争力。同时,企业也需要密切关注国家出台的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及时调整自身的经营策略,确保符合退税条件,充分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深入理解和正确运用出口退税计算公式是企业开展出口业务的重要环节,有助于企业合理规划财务,提升整体经济效益。







